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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关于征集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推介项目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4-01-14 浏览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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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关于征集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


推介项目的通知 

 

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将于11月20日至22日在成都召开。届时国内外大型物流基础设施供应商、物流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将参加会议。为解决好我省物流园区(中心)面临的投资、招商等问题,我办会同省发展与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定于11月21日举办“四川省物流项目推介暨物流金融对接会”。为确保项目对得准、接得上、谈得好、跟得进,现就推介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一)纳入国家、省、市(州)物流业发展规划,与我省综合交通枢纽相适应、与主导优势产业和制造业基地相配套、与西部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相融合的物流园区(中心)、港(口)场(站)等项目。

 

  (二)项目已批准立项(核准、备案)。

 

  (三)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

 

  二、推介方式

 

  (一)专场推介。物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根据项目单位的实际需求组织特定企业群体进行项目对接并协助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

 

  (二)展场推介。物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根据项目内容和需求在物博会展馆“物流规划建设”展区采取影像、图片、沙盘等形式进行推介。

 

  (三)集中推介。物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安排项目单位以宣传片、PPT等形式在推介会现场作投资说明和推介。

 

  (四)会场推介。物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按照统一的标准将项目内容制作成易拉宝布置于推介会现场进行推介。

 

  (五)官网推介。物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在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及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物博会官网开辟专栏对项目进行推介。

 

  (六)会刊推介。物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按照统一的标准将项目内容编印成会刊印发参会代表进行推介。

 

  三、相关事项

 

  (一)省发展与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项目摸底和征集工作。

 

  (二)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各类物流金融产品的征集工作。

 

  (三)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摸底和征集工作。

 

  (四)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填写《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物流推介项目征集登记表》(附后)并于2013年10月25日前收集汇总报省政府物流办。

 

  (五)请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州)物流主管部门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政府物流办。

 

  联系人:杜 涛 (028)86605654,13258129866

 

         刘晓煜 (028)86606862,13880019019

 

  邮箱:SZFWLB@126.COM

 

  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310室

 

  邮编:610016

 

  附表: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推介项目征集登记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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