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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全面建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2014-02-24 浏览数:14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昨日发布消息,该厅组织编制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由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

 

2020年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初显

 

规划提出,至2030年我省将全面建成基础设施体系完善、支持保障高效运转、港航要素高度聚集、港口航运和相关产业发达,具有较强区域辐射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的现代化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届时,将建成以武汉新港为主体的区域性集装箱和大宗散货枢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800至1000万标箱,形成以武汉市为主要依托的现代航运服务中心。

 

根据规划纲要,2015年形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基本架构,实现主要港口规模化、港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改善长江中游航道条件,使武汉以下航道水深达4.5米;2020年初步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形成集装箱、大宗散货作业区全面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集装箱泊位吞吐能力达400万标箱左右,基本建成“一轴一圈一网”航道,以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航交所为主要依托的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和航运服务集聚区及长江中游航运总部基地。

 

加快武汉新港为核心城市圈港口建设

 

为促进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我省将在省政府层面建立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并加大政府投入,整合现有建设各类支持资金,稳步提高港航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从规划、土地、财税、投资、金融、人才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揽子政策,促进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向航运中心集聚。

 

省交通厅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以武汉新港为核心的城市圈港口及高等级航道建设,打造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培育航运要素市场,建设航运服务业集聚区,打造外贸“大通关、大物流”信息平台,以制造业为重点,加快临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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